增强干部执行力的有效途径
省委书记孙政才书记指出:“要增强干部的执行力,把功夫下到狠抓落实上,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事业发展。”吉林要实现“科学发展、加快振兴,努力让城乡居民生活得更美好”,关键在于全省各级领导干部具有较强的执行力,能够真正把省委和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。因此,弄清什么是领导干部执行力、怎样增强吉林省领导干部的执行力,对于贯彻落实我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,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。
所谓执行力,就是把思路、战略、决策、规划与部署付诸实施并完成任务的能力。就领导干部而言,执行力就是在自身正确领悟并坚定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的同时,还能有效地组织和动员群众一同贯彻落实,从而实现既定政治目标和任务的能力。对这一定义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:第一,领导干部执行力的形成前提是领导干部的政治素养。过硬的政治素养是领导干部正确领悟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在政治上、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,衷心拥护并坚定执行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的重要基础;第二,领导干部执行力的作用方式是“自己执行”和“使众人执行”相统一。要成功实现既定的政治目标和任务,仅靠领导干部自己执行是不够的,还需要有效地组织和动员群众一起贯彻落实,共同把美好蓝图化为生动实践;第三,领导干部执行力的外在表现是“态度”和“本领”的综合。领导干部的执行力既表现为忠诚履责、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态度,也表现为敏于发现问题、善于把握规律、能够创造性地完成各项任务的工作能力。
近年来,我省领导干部队伍执行力建设成就显著,在全省各级重要岗位上,涌现了一批具有较强执行力的领导干部和优秀团队。但是,受多方因素的影响,拒绝执行、虚假执行、趋利执行、低效执行等问题仍在一定范围内存在。为推动全省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,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并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执行力,努力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:
加强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。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如何,直接决定着执行的态度和执行的作风。只有不断地加强党性修养,才能保证执行过程中有正确的价值取向和内在的积极动力。加强党性修养要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、政绩观和群众观为重心。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,必须清醒认识手中权力的性质。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,权力行使的过程需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,权力行使的目的是要实现好、维护好、发展好广大人民的合法权益;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,必须正确理解什么是政绩。真正的政绩是根据群众需要,通过真抓实干做出的令群众满意的实事、好事,衡量干部的政绩,最根本是看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、赞成不赞成、高兴不高兴;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群众观,必须摆正自己同人民群众的关系。从思想上明确“领导就是为人民群众服务”的理念,坚持党的群众路线,深入到群众中去,倾听群众的心声,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,使群众享受发展成果。
提升领导干部的能力素质。领导干部的能力素质如何,直接影响着执行的效率和执行的结果。只有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的能力素质,才能保证执行工作高效实施并取得令人满意的结果。提升领导干部的能力素质要在政策理解力、实践创造力和决断应变力上下功夫。提升政策理解力,需要领导干部一方面加强学习,认真领会上级提出的各项决策部署,另一方面周密调研,准确把握本部门所处环境和发展情况,最后将上级决策与本部门实际相结合,找准对接点和切入点;提升实践创造力,需要领导干部敏锐把握事物发展的趋势,奋发进取,勇于超越过时的经验和习惯,把实施决策的原则性和解决问题的灵活性统一起来,创造性地将上级各项部署落到实处;提升决断应变力,需要领导干部在复杂多变的形势下,保持沉着冷静,从大局出发,放眼长远,既果断决策,抓住机遇,又灵活变通,不断调整策略以适应变化的新情况和新问题。
建立健全与执行相关的长效机制。提高领导干部执行力既要靠个人的内在力量,也要靠制度给予的外部规范、约束和引导。只有建立健全与执行相关的长效机制,才能为执行提供强有力的保障。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着力点应放在监督机制、考评机制和激励机制上。建立健全监督机制,要紧紧围绕上级决策和中心工作,建立多层次、多渠道的监督体系,使各级领导干部的执行过程、执行方式和执行结果都能够公开透明,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执行工作能顺利到位;建立健全考评机制,要科学设置绩效考核指标,充分考虑地区、岗位等诸多因素差异,采取分类分级考核,并要充分运用评价结果,把绩效考评结果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、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;建立健全激励机制,要改变论资排辈的做法,对那些执行能力强的领导干部给予旗帜鲜明地关心、支持和重用,运用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等多种手段,不断激发领导干部带头抓落实的积极性和主动性。